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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現代的文明社會中,憂鬱症可以算是相當普遍的疾病了。

曾有一位醫生斬釘截鐵的說,大部分的憂鬱症患者「憂鬱」的來源是因為工作,包括工作壓力、人際關係、升遷發展、薪資等等。因此,若能把「憂鬱症」那入職業病項目中,對憂鬱症患者來說,也是一大福音。
事實上,在我們的身邊有許多人甚至是自己有這樣的疾病,但大多羞於啟齒甚或不敢就醫,因為怕被歸類為「神經病」,這樣反而延誤醫治的時機。曾經參加過一個教會的聚會,這個教會最神奇的地方在牧師本身是精神科醫師,而且是憂鬱症專科,而教會裡的教友有許多也都曾經是他的病人。

這個教會傳達一個正面的觀點讓大家去看待憂鬱症:人都會生病尤其是感冒,不小心得到了感冒,但是看過醫生之後慢慢會好,但是好了之後不小心還是會得到感冒,或是隔一陣子又被傳染;憂鬱症也是一樣,這就像是心靈得到感冒一樣,經過醫治之後會好,但是隔些時候可能會再得到,再經過醫治也還是會復原;既然感冒大家都不擔心,對憂鬱症其實也就不必太擔心,只要去看醫生,並且遵照醫生的指示服藥,一定會好。

我不是在這裏傳教,但是宗教對於心理方面的疾病,確實有一定的效果;但是有病應該先看醫生,再求心靈的慰解,或是同步進行。要「信」不要「迷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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憂鬱症納入職病表 勞委會加速作業 2008/06/05
中國時報/朱武智、張翠芬
 
憂鬱症可望增納在《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》中,視為職業病的一種。勞委會高層表示,近期將委請勞保局、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、精神科學會等單位研訂建立憂鬱症職業病診斷基準,一旦完成,即正式納入職病種類表中;研訂作業「越快越好」。
 
勞委會勞保處處長石發基說,憂鬱症要認定為職業病,確實有困難。但不能因此就不評估研商納為職業病,「這是兩回事」;他希望憂鬱症的職業病診斷基準能儘快建立。
 
精神科醫師也都表示「這是一項極大的挑戰」,因為醫師只能從臨床症狀診斷一個人有沒有憂鬱症狀,但無法明確判定憂鬱症是否與工作有直接相關性。
 
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衛生中心主任楊聰財表示,近幾年國人普遍處於壓力鍋中,門診陸續有人因為職場不如意出現憂鬱症狀就醫,例如在銀行負責催款的部門或接客訴部門,員工似乎壓力特別大。
 
他說,職場上出現憂鬱症的人以女性居多,過去曾有人要求他開診斷證明,以便向公司請假或調整職務。但他擔心,當員工要重回職場時,公司會要求醫師提出證明,確立這名員工的憂鬱症已痊癒不會復發,認定恐將引起相當爭議。
 
署立玉里醫院精神科主任胡宗明表示,前幾年醫院曾碰到不少老師以憂鬱症的名義申請提前退休,但目前沒有職業壓力量表,醫師即使開出憂鬱症診斷書,仍須由主管機關認定才能算數。
 
他還說,學者專家認為「不宜把憂鬱症增列為勞保職病種類」,主要是勞工發生職災事故涉及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,影響所及,職病種類表中的疾病必須有「清楚之適用職業範圍」、「致病物質與職病有因果關係」、「致病物質可量化」。但因目前並無精神科醫學或流行病學等資料,足以證明特定工作場所、定量物質與憂鬱症有關。最重要是,石發基說,學者專家認為憂鬱症為多元因素造成,包括個人的人際關係、家庭、心理、經濟與情感等,如何釐清罹患憂鬱症是來自於職場工作的因果關係,難以界定。
 
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表示,日本早在一九九九年就公布「因工作壓力而引發精神障礙認定指南」手冊,台灣可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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