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陣子有一篇文章大家拼命的轉寄,標題是 "企業無情,人才不忠" ,(過一陣子再貼上來)雖說那篇文章的重點是放在 "績效" ,"沒有功勞,就真的只剩下疲勞" 。

但,今天我要強調的是,有許多企業主,不花心思去make money,卻花心思在 "樽節成本" 上,而且還用不合法的手段,包括:高薪低報、薪資結構巧立名目、還有要求員工簽"承攬合約"、全額自付勞健保、...等。

這些企業主真的都以為員工什麼都不知道嗎?他們都以為員工會傻傻的讓他騙?非要搞到大家對簿公堂才甘心。

唉!一切都是僥倖心態作祟。

我也曾在YAHXX知識+上面呼籲勞工,雖說中國人習慣講 "情、理、法" ,但在面對個人權益的時候,請你改成 "法、理、情" ,一切先求合法,再來說事情是否合理、合情。

但往往大家會將所有的事情混在一起談,最後就會變成 "團結的經營層,打敗鬆散的勞動層" 。

有空看看八點檔的 "豪門本色",雖然我覺得演的很離譜,但 "大老闆" 的某些心態可以藉此窺知一二,心裡先有個準備。

雖然我覺得演的很可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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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闆報薪搞鬼 員工大戰4回告贏   2007/09/07
聯合報   記者:記者程嘉文/台北報導

勞工們每月拿到薪資單時可要注意自己的勞保扣款數字,因為有部分雇主為了減少勞保開銷,將員工薪資以多報少,利用「教育補助費」、「工作服代金」等各種名目來取代工資。
 
桃園縣一家纖維公司的張姓會計,退休時發現勞保老年給付只有八十八萬元,相對自己的薪水實在低太多,歷經多年訴願與行政訴訟,最後終於確定可以領到一一八萬元。
 
勞委會指出,由於雇主要負擔勞保繳費的七成,過去曾發現有老闆將員工的收入劃分出廿多個項目,目的就是要把「本薪」降低、減少投保額,但實際上只要是每月的固定收入,就必須算進工資。依據勞保條例,也可以處罰雇主低報金額的兩倍。
 
官員強調,勞工不要因為老闆說「這樣你繳的保費比較少」就甘於配合,否則結果就是自己在支領勞保給付時吃大虧。如果不敢當面向老闆抗議,也可以收集資料,向勞委會、各縣市政府、勞工檢查機關舉報。勞工機關可以接受匿名檢舉,不過相關資訊要收集完整,才能爭取權益。
 
根據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,張姓會計任職的公司為了降低員工投保薪資而巧立名目,每次提出的薪資項目各不相同、格式不一、金額迥異,每月或每季不停變換名目。而且這些項目經查並非屬實,其中甚至連沒有子女的勞工都可以領教育補助費。
 
張姓會計於九十年申請老年給付,發現投保薪資由三四八○○元被降到一九二○○元,只能領到八十八萬多元的老年給付。張姓會計向勞保監理會申請審議遭到駁回,又向勞委會訴願,勞委會訴願委員會決定撤銷原處分,由勞保局重新審查,決定核給一百一十八萬餘元,後來公司不服也提出訴願,勞委會訴願委員會採納資方提出的薪資證明,判定資方勝訴。
 
張姓會計不服再上訴到行政法院,並且證據齊全,在今年三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改判張姓會計勝訴,認定他每月領取的「教育補助費」、「工作服代金」都是工資,確定給付為一一八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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